註冊時間: 2009年 1月 14日, 06:05 文章: 14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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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養學生核心能力 建立終生受用資產【文/吳清山局長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】 資料來源:台北市教育週報第383期 教育不僅要傳授知識,更要培養學生核心能力與教導做人道理。 很多學生熟讀教科書,考試也無往不利,高分已成家常便飯,但是卻未見專長與能力,也不知做人道理,讀了這麼多的書,只為了考試,只為了升學,教育目的與意義何在呢? 一個人終生享用不盡的資產,不在於本身豐富的知識,而是自己具備多少能力,其中核心能力( core competence ),更是關鍵所在。1991年9月,澳洲成立「梅爾委員會」(the Mayer Committee),1992年2月提出特定的「核心能力」計有7大項,分別為:1.蒐集、分析及組織資訊;2.溝通觀念及資訊;3.計畫及組織活動;4.與他人合作及在團體中工作的能力;5.運用數學觀念及技術;6.解決問題;7.運用科技。雖然距今已達17年之久,仍具有其時代價值性。 1996年,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所出版的《學習:內在的財富》(Learning:The Treasure Within)一書中,提出學習四大支柱:1.學會認知;2.學會做事;3.學會做人;4.學會發展。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教育研究所(UNESCO Institute of Education)出版《開發財富:願景與策略2002-2007》(Nurturing Treasure:Vision and Strategy 2002-2007)一書中,又提出增加「學會改變」的學習支柱。 美國「二十一世紀技能夥伴」(Partnership for 21st Century Skills)於2007年 亦提出學生應該具備的能力,包括:1.精熟核心學科與當代議題:英語、閱讀和語言,世界語言,藝術,數學,經濟,科學,地理,歷史,政府和公民;2.學習和創新能力:創造力和創新、批判思考和問題解決、溝通和合作;3.資訊、媒體和科技能力:資訊素養、媒體素養、資訊通訊科技(ICT)素養;4.生活和生涯能力:彈性和適應力、自動自發和自我引導、社會和泛文化能力、生產力和績效性、領導與責任。 處在二十一世紀的社會中,培養學生核心能力,可謂刻不容緩。綜合上述資料,學生核心能力可歸納為下列5大項:1.學習力:持續不斷學習和創新能力;2.適應力:適應環境和引導改變能力;3.資訊力:運用資訊、資料和科技能力;4.溝通力:溝通技巧和人際關係能力;5.生產力:具備專長和執行工作能力。 未來學校教育如何透過有效的課程設計、教學內容、教學策略和評量方法,幫助學生發展其核心能力,實屬教育工作者應思考的重要議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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